

大氣強化監督一年移交地方5.2萬個生態環境問題
29日,生態環境部舉行例行新聞發布會。會上有記者提問:請問2018-2019年藍天保衛戰重點區域強化監督工作進展如何?下一步有什么計劃?
曹立平回應,2018年6月11日開始到昨天(4月28日)為止,生態環境部啟動2018-2019年度藍天保衛戰重點區域強化監督。近一年來,我們統籌調度國內生態環境系統力量1.95萬人次,共開展22輪“壓茬式”強化監督,現場檢查各類點位66.6萬個(家次),幫助地方查找并移交5.2萬個生態環境問題,并全部拉條掛賬,一盯到底。
曹立平指出,與此同時,生態環境部還做了幾件工作,一是針對2017—2018年強化監督交辦的3.89萬個問題,進行了一一核實,并督促整改到位;二是檢查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落實情況,**排查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管控清單內8.03萬家企業,發現并推動解決應急預案不落實、不合規問題6394個;三是督促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建立“兩散”動態清零機制,交辦解決“散亂污”清理不徹底問題1523個,燃煤鍋爐整治不到位問題2391個;四是督促“煤改氣”“煤改電”工作落實,走訪調查村莊2.45萬個,**查清改造工程進展,對1444個村改造工程滯后問題進行督辦。摸排出39個城市范圍內883家燃氣供應公司,并逐一調查供氣合同簽訂情況。同時組織對執行特別排放限值的行業和企業、小火電淘汰等情況開展了專項強化監督,相關情況正在統計和匯總之中。
曹立平稱,實踐證明,按照排查、交辦、核查、約談、專項督察“五步法”強化監督模式,幫助地方解決了一大批難點、重點問題,有效推動了中央決策部署和大氣污染防治措施落地見效。
曹立平也指出,盡管藍天保衛戰取得階段性成效,但大氣環境形勢依然不容樂觀,污染治理成果仍不牢固,秋冬季大氣形勢確實是非常嚴峻,剩下都是難啃的硬骨頭,稍有松勁就可能回潮反彈。當前,大氣污染治理已進入關鍵期,不能有松松勁、歇歇腳、喘口氣的想法,必須咬定目標、真抓實干,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。具體來說,生態環境部將在去年工作基礎上,進一步鞏固成果、加大力度、優化方式,在持續深入開展重點區域強化監督的同時,實施定點幫扶。工作范圍包括京津冀及周邊、汾渭平原39個城市,計劃從5月8日開展新一輪的強化監督工作。
曹立平透露,與去年相比,這一輪強化監督在總體安排上進行了調整與優化,可概況為“五個三”。
首先,在組織形式上,采取“三位一體”包保機制。即,由部機關1個部門或派出機構、1個部直屬單位、1個省級生態環境部門3家單位,共同負責包保1個重點城市。原則上,39個城市的包保工作組,均由生態環境部相關司局、直屬單位、省級生態環境廳局委派處級以上干部任組長,切實加強組織協調,幫助解決難題、有效壓實責任、協調推動工作,建立常態化的協調聯動機制。3、4月份已經按這種機制進行了試運行。
具體來說,生態環境部全體干部,今年都要參加一輪次強化監督活動,要深入到攻堅一線去,融入到基層工作中去,面對面傾聽基層意見、實打實推動解決矛盾問題。
其次,在工作職責上,完成“三項任務”。
一是大力宣傳貫徹習**生態文明思想,傳達中央決策部署,講解法律法規和藍天保衛戰任務安排,幫著地方和企業理解好、執行好。
二是通過“排查問題列清單,交辦政府落責任,核查清單促落實”方式,幫助地方發現問題、建立臺賬,進一步壓實責任,推動落實。具體來說,**是發現問題,**是對發現問題整改情況進行核實,第三是對污染防治攻堅戰的相關任務落實情況進行摸排。
三是通過異地執法、交叉執法,培養鍛煉隊伍,嚴格作風紀律,努力打造生態環境保護鐵軍。
同時,生態環境部將把幫扶工作作為核心任務,發揮生態環境部門人才、政策和技術優勢,緊緊圍繞基層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際需要,將生態環境系統相關行政、科技、執法等力量下沉到基層一線,深入開展調查研究,提出政策建議,提供業務培訓,幫助地方政府和企業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。
第三,在工作模式上,堅持“三不原則”。即,不替代地方履行生態環保責任,主要是幫助查找問題,依法移交地方政府解決。不干預當地正常工作程序,而是督促落實,幫助地方建立問題臺賬,逐一整改銷號。不打擾地方同志工作安排,自行安排吃、住、行,相關費用由生態環境部統一協調解決,原則上不增加地方的工作和經濟負擔。
第四,在工作管理上,實施“三個統籌”。即,建立統一的強化監督幫扶工作機制,統籌調度各現場工作組,統一任務要求;統籌協調各相關司局單位,形成合力;統籌信息匯總和發布,建立問題曝光和信息公開制度。
第五,在工作要求上,處理好“三個關系”。
一是協調好工作組與地方政府及部門的關系,發現問題以獨立工作為主,解決問題以地方為主。
二是處理好強化監督與定點幫扶的關系。既依法依規監管,又重視合理訴求、加強幫扶指導。
三是落實好廉政紀律和作風建設的要求。把廉政建設和作風建設融入和貫穿到強化監督的全過程,并全員覆蓋,持之以恒正風肅紀、堅定不移強化作風建設。